台灣的農田水利事業的變遷
台灣的農田水利諸事業發展,可追溯至荷蘭人殖民時期,大抵有三百多年的歷史,而水利組織的型態隨著環境、政權之變化而演變。長期以來農田水利組織配合執政政策從事農田水利事業之興辦包括:水利建設、修善、保養及管理,並對災害之預防及搶救多所貢獻,在台灣的農業發展史上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。另外,台灣農田水利會組織己經發展相當健全,因此深入農村基層,對於農村人文的影響也相當深遠。
表1 台灣水利事業組織型態及主要經營事業
階 段 |
水利事業組織名稱 |
主要經營事業 |
法律地位 |
明清時代 |
1895年以前包含:台灣先民、荷蘭、明鄭、清朝等四時期 |
引水灌溉 (私設埤圳、私人經營、水利設施得自由買賣) |
民間à民辦官督 |
日治時代 |
1895-1908年:「公共埤圳」時期 |
引水灌溉 |
法人 |
1908-1921年:「官設埤圳」時期 |
興辦埤圳、修善灌溉設施 |
法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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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21-1945年:「水利組合」時期 |
管理灌溉排水相關工程、徵收會費、處理財務 |
法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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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復迄今 |
1945-1948年:「農田水利協會」 時期 |
戰後受損埤圳之修復 |
法人 |
1948-1956年:「水利委員會」 時期 |
灌溉硬體建設之管理及維護;興建新設施如:建水庫、渠首工程、輸配水系統、開鑿地下水 |
法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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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6迄今:「農田水利會」時期 |
農田水利事業之興辦、建設、修善、保養及管理;配合政府推行土地、農業、工業政策及農村建設事宜。 |
公法人 |
表2. 農田水利組織變革記要。
民國 |
大 事 記 要 |
34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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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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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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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年 |
第5屆會長由政府提名,水利會代表選之。 |
64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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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1年 |
會長由省(市)主管機關遴選會員中具有候選資格者擔任。 |
82年 |
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」增訂三年內改制為公務機關,但84年刪除此條文。 |
83年 |
由省(市)主管機關徵求縣(市)主管機關的同意,就具有會長候派資格者中遴選。 |
91年 |
立法院修正「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」相關條文,確定會長由會員直接投票選舉產生。 |
106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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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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